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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52.公司名稱: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本公司竹北廠於昨(4)日因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故障,導致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正常運作,異常排放廢水於竹北豆子埔溪事。8.因應措施:本公司除立即停止廢水排放、停止產線運作與通報新竹縣環保主管機關外,即時洽請廠商於豆子埔溪下游回收誤排放之廢水,讓溪水於昨(4)日入夜不久即完全恢復舊觀。新竹縣環保局今(5)日一早亦到南茂科技竹北廠反覆確認廠務設施已完全修復,排放水可以符合放流標準,因此同意南茂可以立即恢復生產,允許排放經處理之製程廢水。南茂產線已於今(5)日下午全面恢復生產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將持續配合環保主管機關之指示以遵循環保相關法令。日後亦會加嚴日常公司產線和廠務運作的管控和訓練,避免類似環安事件的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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