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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7月29日再提出聲請工期展延仲裁1千多天,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昨爆料,大巨蛋三位仲裁委員,除市府自選的律師孔繁琦,另一位遠雄選中央大學營建管理所教授謝定亞,和雙方共推主仲裁人陳煌銘,立場都偏向遠雄。市府表示不排除向仲裁庭申請迴避,要求更換人選。記者致電陳煌銘,他表示是因專業資歷受肯定被選上主任仲裁人,當初不太願意,後來認為能替社會做一點事情也可以,如今民意代表要怎麼講,他也不想多辯駁,明日會跟仲裁人和協會討論,「不為名利,隨時可以辭退主任仲裁人」。陳煌銘細數資歷,從顧問公司、營造工會、任教職,到博士論文研究BOT並獲獎,仲裁方面也做過幾十個案子,擔任過多次主任仲裁人,「台灣有多少人具備像我這樣的資格?」陳煌銘強調,尤其他「跟遠雄八輩子搭不著關係」,跟遠雄一點關係都沒有,沒做過遠雄的工程、買過其房子,如何扯上關係?強調假如有疑慮,不為名利,都可以辭退。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今表示,由市府選定的孔繁琦律師沒有被質疑,受質疑的2位仲裁人,一位是遠雄選的謝定亞,另一位是雙方共推舉的主任陳煌銘,其中陳煌銘過去有不利市府的言論,且和北市捷運局有訴訟,市府和律師團已掌握相關訊息,因審理迴避要有相當足夠的理由,正在搜集更完備的資料,回到法院審理,希望申請迴避可一擊即中。楊芳玲說,申請迴避要仲裁人被認定不能獨立公正執行,才可能撤換人選,依照往例,要依據「仲裁法」舉證仲裁人和遠雄曾有僱傭關係或親戚關係,如果只是官司和不利的言論並不能構成申請迴避成功的要件。楊芳玲指出,連市府共同推舉的人選也被質疑,是因選完才去檢視仲裁人過去的言論和背景。遠雄:雙方仲裁人選的過程沒有問題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,雙方仲裁人選的過程沒有問題,主仲裁人不會是遠雄推的、也不會是市府推的。主仲是對雙方瞭解有專業能力;就以前仲裁案例來看,雙方會對於推選過程有很多磨合,但現在雙方磨合過程已經過了,才推選主仲人陳煌銘。仲裁法對於主仲人選規定也有規範,有沒有僱傭、親戚、利益迴避關係等,既然符合資格,也依照法定程序推選,「人是你推的、沒有道理還質疑他」。楊舜欽還說,遠雄自己選的人與市府無關,那這樣遠雄也能對市府提出的人選質疑;如果要撤換的話,撤換的法源是什麼、規矩是什麼都必須清楚交代,若推選出來又質疑,「是視法律為無物嗎?」。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前往文山區興隆路1段137巷內視察「文山區防洪工程-福興路排水分流新建工程」,被媒體詢問大巨蛋解約是玩真的?柯文哲表示,再等兩天就知道了;至於當天市府記者會,柯說,準備當然是有準備,自己是加護病房跟急診出身,最大本領是忍受這種不確定,該怎麼做就怎麼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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